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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声尖嚣而过,斓火也在华庭摇摇欲坠。
“……鞋子掉了都不知道,你个小鬼。”
郑夙叹息着蹲下来,从脚心扯出了那一块褪到半路的丝金足袜。
“萝祖宗,抬脚。”
她没有抬。
阴萝俯瞰着她的高神兄长,第一个教她握笔认字的兄长,第一个教她穿裙束带的兄长,第一个抱她入眠的兄长,天朗气清时,她会招摇着满头小铃铛儿,骑着他的肩臂,去摘地渊里那一枝开得最盛的旋覆花。
兄长说诸花皆升,唯有旋覆独降,最是特别。
她就取用了这地渊里本不起眼的旋覆之花,做她的神宫之徽,让诸世敬它,奉它,又爱它。
——她所爱之物,无论卑贱或是高贵,必将是六界一等!
她要这六界诸灵都像她那样,敬她兄长,奉她兄长,她要永远站在兄长之侧,与祂掌御诸天,长生万古。
可是。
兄长。
功行,万识,众生,大业,你什么都教我了,独独没教会我。
最心爱的东西,要用怎样的方式——
才能让你乖乖摔碎在我的脚边。
见这活祖宗不肯动弹,郑夙只得用长指钩了出来,捻着那一片蒲桃烁金软绣,从脚心穿戴到脚踝骨眼儿,再替她拢紧足袜的边儿,可下一刻,他的腕口被一截玲珑小足尖踩住,像虎噙鹿颈,鹰食兔心,没有丝毫犹豫,当头咬断命脉。
踩紧。
压塌。
像崩了一场天雪。
高神的青筋原本浅而淡,而那足尖却似一弯薄刃,娇恶至极剜进了那白青瓷的皮肉里。
“郑夙。”
她眉眼闪烁着熠熠光辉,是这神国里最稚艳无双的龙姬,语儿也娇娇嫩嫩的,很是人畜无害。
“趁爹现在乖着,好哄,还甜,你亲亲我,跟我洞房好不好?”
“我爱听哥哥的枕边风,耳根还是水做的哩,你暖一暖,吹一吹,就湿啦,化啦。”
郑夙转眼:“……德性。”
“人家是你养大的,你知道人家这烂德性的呀。”她指头勾了勾小肚脐眼儿里那养的一只镶金泥小玉蟹,随了主人的脾性,张牙舞爪的娇戾模样,“这里肚肚吃饱了,舒服了,萝萝就不会再闹了呶。”
郑夙抽手回来,半侧腕肉被阴萝踩得狰狞充血,烧着一段残损的淤紫。
“宴散了,该回去了。”
他又一次避开她。
高神兄长的手腕随着夜风荡入衣摆,痕迹瞬间消失不见,祂仍旧是那个不染欲情的诸天高鼎,如璧隋珠般,永远在最清净的案,永远不得经人触碰。
郑夙朝前走了数步,发现阴萝没跟上来,也没像往常一样钻进他的身体。
跟诸天神灵的恭谨禁受不一样,郑阴萝总是热汪汪的,粘稠稠的,胎毛也总是晕着细毛儿般的亮晶晶的汗水,就跟个在外头野完了,猛
然才想起家里有个猪圈的小猪崽仔似的,每次见到他,必要牵他的手,拱他的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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