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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朗来了桃花村。
前厅里,司马朗拱手作揖,“夫子,你家的饭我一日不吃,就实在是想念得紧!”
魏朝清道:“京城府里的厨子没带过来,这里的厨子与京城的厨子手艺不一样,殿下若是想吃,我可以暂时将京城的厨子借给你。”
“手艺不一样?那肯定也是差不多的。”
“比不得京城里的厨子,殿下你还是回去,直接将那厨子借走便是,左右我此时也用不到他。”
司马朗干巴巴地笑笑,他环顾四处,“怨不得夫子每年都会来这里避暑,这里确实凉快,比避暑山庄凉快多了。夫子,我也想在这里避暑,不知夫子介不介意腾出一个房间给我?”
魏朝清沉默下来。他还未回话,司马朗继续道:“腾不出来房间也没事,这村里总有可以住的地方。”
魏朝清:“宅子里有空房。”
“那我就厚着脸皮叨扰夫子了。”司马朗笑嘻嘻。
“姐姐!姐姐!”魏长生跑进的屋子里,告诉沈秀司马朗来了桃花村。
“舅舅说,若你还是觉得同他一桌吃饭不自在,就还是在自己房里吃饭。”
“好。”沈秀点点下巴。
到了晚饭时间,魏朝清坐于凉亭之下,请司马朗用饭。司马朗问:“沈秀呢?她不来吃?”
魏朝清:“她喜欢一个人吃饭。”
闻言司马朗张了张嘴,不再说什么。
等吃完晚饭,司马朗来到家丁给他收拾出来的房间。他让人打热水,好生沐浴了一番。
簪罗花,戴玉冠,穿上精心挑选的衣袍,佩戴佩钩玉佩,系上香粉荷包。
待打扮完毕,他问侍从,“本殿下瞧着如何?”
侍从竖起两个大拇指,“殿下真真是英俊潇洒,风流倜傥,貌比潘安,乃少见之俊郎也!”
司马朗破有些得意,吩咐侍从拿上锦盒,他一路前往沈秀的房间。先前他已让人打听过沈秀的住在何处。
踩着一地晚霞,他来到沈秀的房门前。
沈秀开门,瞧见外头站着的司马朗。
他穿着广袖粉袍,襟边袖有金丝,鬓边簪的罗花与玉冠相映,身上带着微微的香薰香味。整个人显示出一种精心打扮过的,精致的花枝招展。
沈秀下意识去观察他脸颊,想看他有没有敷粉。他皮肤很光洁干净,瞧着像是没敷粉。
“沈姑娘。”
沈秀福身,“殿下。”
他又露出那种迷人潇洒的微笑,“沈姑娘,我也已派人去帮着许你爹娘,我会尽我所能找到你爹娘的。”
沈秀疑惑,他为何要帮她?
“多谢殿下,只是我不敢劳烦您,您还是————”
“不必如此客气,你是夫子的朋友,那边也是我的朋友,朋友之间不必如此客气。对了,近来伏天酷热难耐,我得来一匹水云纱送与你,暑日穿着会凉快许多。”
水云纱,极极珍贵的料子,若水似云,轻盈薄透,冰凉滑溜,夏日穿着很是凉爽。
沈秀愕然,“多谢殿下好意,只是我不敢收,您还是拿回去吧。”
“有何不敢?”
“这东西太珍贵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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